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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5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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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5.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质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
3.5.2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
3.5.3 施工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施工项目经理,中标后至本项目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
3.5.4 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
注: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交投标截止日期前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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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5.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质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3.5.2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3 施工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
3.5.4 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
注: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交投标截止日期前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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